关于建设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市评比表彰工作部署,拟表彰一批在建设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民主推荐、考察审核,确定了120个先进集体、30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详见附件)。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1月27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陶老师0573-82521645,徐老师0573-82521184。
通讯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广场路1号行政中心5号楼8楼。
附件:建设长三角城市群重要中心城市先进集体和个人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docx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