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45442/2023-05066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改革委 |
发文日期: | 2023-08-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有效性: | |
对市人大九届三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的答复
屠彩红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各大小区和商超附近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
电动汽车在节能减排和环保方面具有显著优势,而充电基础设施是电动汽车普及的基础和保障。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续航问题,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也是推进能源消费革命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188体育高度重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将充电桩建设列入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在市发改委牵头抓总、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协作配合、充电桩建设运营主体的共同努力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势头良好,截至2022年底已建成公共充电站375座,公共充电桩5000余根。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谋划部署。出台《2023年嘉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提出合理布局、分类推进、智能高效等建设标准,量化分解任务指标,明确时间节点,并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响应国家新能源汽车下乡工作部署,在188体育率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的实施意见》,谋划实施“一十百”样板工程,即1个样板县市、10个样板镇、100个样板村社,推广充电基础设施覆盖全市80%的社区和50%的行政村,并鼓励区县提前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形成全市“5分钟充电圈”。
(二)扎实推进建设。强化协同推进机制,召集相关市级部门和充电桩运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讨论重点难点问题,部署安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细化工作颗粒度,编制《2023年嘉兴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布点规划信息表》,将市政府民生实事充电桩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到具体到每一个乡镇、每一个村社、每一个点位,倒排时间挂图作战,确保项目按期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今年1-6月,全市新增公共充电站196座、公共充电桩1261根,同比增长140%,169%。
(三)紧盯重点领域。在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将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内,明确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宜按配建标准增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或预留电力容量并预设充电桩布线条件及接口。对于新建小区严格落实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在商场、超市、宾馆、商务楼宇、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物方面,充分整合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旅游休闲场所停车资源,支持以“自建自营、代建代营、出租场地”等多种形式,落实新建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配建率不低于10%的建设标准,持续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优化运营保障。委托国网公司建设运营充电桩监管平台,加强充电桩数据统计、补贴发放等监督管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省级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奖补资金,印发奖补资金操作细则,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公用充电桩接入浙里办“一键找桩”应用,显示具体定位、运行状态、收费标准、是否损坏等服务信息,实现信息动态监测、滚动更新,方便车主充电。推进充电桩强制检定工作,对充电桩外观及功能,工作误差、时钟时刻误差等进行检测,确保充电桩贸易结算公平公正。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188体育将充分听取您的意见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继续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主要是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优化充电规划布点。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发展顶层设计,在已有的充电站基础上更加注重科学布局规划,联合相关部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按照“桩站先行”要求,科学确定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大型商超、产业园区、厂区、景区、老旧小区等充电需求量较大区域公共充电站建设工作,形成广泛覆盖、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是强化小区建桩工作。持续推进老旧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对部分难以改造的老旧小区通过在小区周边规划、建设公共充电站的办法,方便有需求的居民充电。对于新建小区,将继续严格落实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三是加强安全宣传管理。加强充电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媒体和基层工作人员的力量,强化群众对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的了解,培养良好的充电操作习惯,避免因操作不当等引发触电、火灾等事故。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建设和竣工验收标准,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防雷、用电、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强化社区用电安全管理,督促使用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监督检查。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能源处 孙一哲,联系电话:82521430)